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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办公室关于2016年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
时间:2016-03-29浏览:3227

各院系、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18号)精神,经研究决定:

2016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2日至44日,与周末连休,共3天,其中44日(星期一、清明节)为法定假节日。2016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补休时间为430日至52日,共3天,其中51日(星期日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假节日,52日(星期一)补休。请各院系、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做好相应的工作调整和安排。后勤部门和产业单位的放假时间可自行安排。

各院系、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并做好放假期间(44日、51日)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。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切实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。请各院系、各单位将节日值班名单和值班电话于41日(星期五)前报送校长办公室。

特此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   

2016324日     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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